南京一男子光天化日下偷走寺庙佛像

时间:2015-10-23 08:01来源:大西北网-扬子晚报 作者:杨维斌,罗双江 点击: 载入中...

    光天化日之下,他抱起寺庙中一尊1米高的佛像,大摇大摆带回了家;还有一名男子,喝了点酒后,深夜拎着一把水果刀在街上闲逛,并尾随独行女子将其砍伤,就为了好玩。这是南京玄武警方最近处理的两起案件,警方一开始怀疑他们脑子不对头,但经过精神病鉴定,两人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1米高佛像抱着就走


    今年9月初某日,南京某寺庙向南京玄武警方报案,称寺内一尊佛像被盗。根据寺庙反映,案发时间为白天,被盗佛像是一位信徒捐赠的,虽然是木质的不怎么重,但有一米高,并不便于携带。而当天寺院内没什么香客,寺内的工作人员没有想到也没有注意到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佛像偷走。


    玄武警方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录像后,看到了这样一幕:嫌疑人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当时他独自一人进入寺庙,见四下无人,抱起佛像便走。抱着1米高的佛像还是比较扎眼的,但小伙不躲不藏,大摇大摆出了寺院大门,之后还淡定地上了一辆公交车,一直坐回了家。


    很快,通过监控追踪,民警将盗窃佛像的嫌疑人方某抓获,并追回了被盗的佛像。面对民警,方某称自己盗窃的动机很简单,就是感觉这尊佛像很美,便抱回了家。方某的说法有些无厘头,而他的家人则表示,方某患有精神疾病,可能是精神病发作了。警方一度也觉得此举异于常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随后,警方通过相关机构对方某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报告最终证实方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方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夜砍人当好玩


    “我们最近处理的另一个案子更是离谱。”玄武门派出所副所长高源介绍,近期他们抓获了一名寻衅滋事嫌疑人,居然以砍人为乐。


    今年9月初的一天深夜,玄武门派出所接到一居民报警,称自己被人砍了。被砍的是一位50多岁的大妈,当晚她到玄武湖锻炼结束后往家走,刚走到小区楼道,突然被一名男子捂住了嘴巴。大妈当时就吓得大叫起来,没想到对方听到叫声,当即拿刀就砍。经医生检查,大妈手臂中了好几刀,5根肌腱被砍断。“不知道是什么人,这么狠心!”大妈说。


    大妈晚上出去锻炼,没带包也没带其他财物,劫财的可能性不大。而大妈不是年轻姑娘,嫌疑人作案时也没有其他举动,劫色的动机也排除。“由于嫌疑人作案手段残忍,当时就考虑是不是有仇报复。”高源说,但经过一番调查,也排除了这一可能性。


    经过大范围的监控排查,警方最终找到了嫌疑人,一名外来打工的男子刘某。监控显示,当天晚上刘某到超市买了一把三四十厘米长的水果刀,之后便在大街上晃悠,看到中年妇女就尾随而去。据刘某交代,当晚他喝了点酒,当时就觉得捂人嘴巴很好玩。“我就找那些老妇女,看捂了她们嘴巴叫不叫,叫我就砍。”刘某对于自己作案动机的阐述,让民警充满迷惑。


    “按照正常的思路,说出这样的话可能真的是有精神病了。”高源说,不过经过精神病鉴定,刘某同样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其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有没有精神病,不能只看表面


    两起看起来都疑似精神病人作案的案件,经过鉴定,最终都排除了嫌疑人的精神病可能。高源表示,专业性的鉴定对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事情并非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还是要相信科学。”高源介绍,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嫌疑人要求做精神病鉴定是合法享有的权利。同时办案机关在发现嫌疑人存在异常行为的情况下,也会要求做精神病鉴定。


    “通过鉴定,可以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全面的了解,便于公安机关在法律的框架下,更好地办案。”高源说,同时这样也能让嫌疑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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