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100个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为663.07分,较之2015年、2014年均有所上升。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某些方面的微观制度仍然缺失,其原因正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建设法治社会是政府提出的伟大目标。若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就是基层政府所必须做到的。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报告,显示近年来许多城市的政府都在这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围观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依旧在制约着这个进步,有3个城市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方面得了0分。
之所以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表面看原因是多样的。比如一些政策的制定,涉及许多公众的利益,会引起反对之声。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决策者希望让政策尽快实行,就采取了一些“简化”步骤,听证会形同虚设、网上征求意见难找到入口,甚至无声无息,一项政策就形成并执行了。不能说这些政策都是错的,但既然有不同的声音,还是应该严格按照制度、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有些政策即便一时实行不了,影响了政绩,但制度程序依然不能绕过。这是法治行政的标志,也是公众衡量政府诚意的标尺。其实,政府部门应该有自信,相信一项政策的确是为了城市更美好,即便群众认识有波折,最终也是会被接受和理解的。当然,所有的前提就是法治。
这其中,也不排除一些政策的酝酿、制定缺乏科学的依据,缺少调查研究的数据支持。这个时候,需要政策的制定者谦虚一些,多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多听听反对的意见。观点不一致,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大家都是为了城市更美好。
在各种各样的表象之下,其实还藏着一个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一些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或受政绩压力制约,或受个人素质制约,或者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依旧自觉不自觉地走老路,让权力跨越制度。
如果想解决这类问题,则必须让政府部门的人员思想上有一个巨大的飞跃,那就是一切以公众利益为重、以城市发展为重、以法治为重。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此展开。这是对政府人员上到决策者、下到普通公务员的基准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那么就不算合格,法治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就总是走不完。在这一点上,政府的态度一定要坚决。
法治政府研究院的报告指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是制约法治政府发展的关键因素,一些领导“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使得这一指标长期处于低位。一些制度设计未对公众参与给予充分重视,决策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听证会记录等公开力度不足,导致公众的认同感急剧下降。诸如此类,归结原因,还是某些领导干部、决策者对建设法治政府、执行制度的“诚意”不足。这样的决策、政策即使实施了,也未必能获得由衷的支持,一旦效果不佳,还很难找到人负责。这些,都需要领导者的意识有所转变。
要转变意识,增加诚意,一要树立榜样,依法制定政策的标板可以广为宣传,让各地予以参照;二要严格制度,对于没有合法程序的政策,应该有办法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者还需要担责。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也有自己的难点。五花八门的问题摆在决策者面前,要求其必须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去解决。而实施法治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就是科学严谨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环境、交通,还是城市规划,多听意见、走法律程序,认真对待“最后一公里”,都是最好的出路,也是每个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