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实行有限开放的婚姻制度
回族视婚姻家庭为人生的必然过程(“瓦直卜”,意即“当然”),反对独身,支持寡妇再嫁。历史上回族经历过从开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内婚制为主,辅以“族外教内婚”的有限开放婚姻转化的过程。唐宋元时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汉女”为妻,回回民族形成后,以民族内部通婚为主。与外族通婚,多为回男娶汉女,对方入门前要举行皈依伊斯兰教仪式。在当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乡村中回族通婚半径正在缩小。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这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有关。回族的婚姻程序有相亲(彼此了解对方家庭、举止、相貌)、定婚(从道义和宗教方面订立婚约)、纳聘礼(赠送给女方适当数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结婚日期)、举行结婚典礼等。其中结婚典礼最为隆重,有穿喜衣、迎亲、接亲、念“尼卡哈”(证婚词)、撒喜果、闹洞房、耍公婆、认大小、摆针线等大小仪式,十分热闹,别具风格。
说亲
男方看中女方或打听到某家女儿未婚,便托人前去打探,俗称“说媳妇”。媒人携茶1斤去到女家,女家父母暂时收下“见面礼”,说些“托靠真主襄助”的话,但未置可否。因为“一回不打狗,二回不倒茶,三回四回才给话”啊!第二次,媒人领着小伙子,并把男家备办好的两份礼物(每份含茶叶、红糖等)一份留己,另一份送至女家。女方父母经过了解,有意开亲,即将礼物收下。一段时间后,媒人再次前往女方家,当被告知“喜欢”,说明已经“给话”,姻缘已是“定然”中事。
订婚
女家“给话”后,由男家订一吉利日期(一般为星期五“主麻天”),备上一定彩礼(茶叶、红糖、现金等),经济富裕者还要预备一定首饰,由媒人送到女家,称“纳瓦尔德”(意即凭真主的定然,自此双方均不反悔)。至此,两家互称亲家。
通信
订婚后两家相互往来,经双方父母协商同意,男家请阿訇“看期”(一般推出1———3个日期供选择),由媒人送到女家,当女家择定某一婚期后,男家便在吉日前夕捎上钱、物送给女家,好让其备办嫁妆,称为“通信”。吉日来临,又送去壮牛肉1腿、大米3升和红糖、茶叶、盐巴各1斤,以及衣服、布料、首饰等,给女家“过礼”,以待隔日迎娶。
这期间,姑娘不再下地干活,而是坐在家里赶做嫁妆。只见她专心致志飞针走线,在洁白的布料上绣出奇花异鸟,使飞龙走凤跃然其上,缝成一件件精美的帐帘、门帘和一幅幅耀眼的枕套、围裙。此时此刻,想到父母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自己抚养成人,还来不及报答养育之恩,又要远离父母,另走他乡。对乡亲、对父母兄弟和儿时伙伴的眷恋、忧伤,一时涌上心头,止不住的泪珠儿扑簌簌地流淌下来。一旦有人到来,姑娘更要边哭边诉,用那情意绵绵的歌声,表达对来人的感激眷念。每当听到这情真意切的泣诉,五尺男儿也禁不住热泪盈眶。这便是姑娘出嫁前的“哭嫁歌”。
迎娶
正客佳期之日,男家接亲队伍在媒人率领下,带上几件衣服、1条裤子和1块头帕(表示新娘已穿婆家衣服)前往女家。旧时一般用轿或马,现为步行或乘坐汽车。用完早餐,女家发亲,由新娘之叔或兄从屋内抱出新娘坐进轿(车)内,在陪嫁箱柜、妆奁的引领下,接亲者打头,新娘居中,送亲者殿后,浩浩荡荡前往男家。接近村头,男女老幼围着新郎翘首迎娶,表兄弟、小叔子们早已摆开架势,准备耍闹新娘一番:有的将新娘拉下轿(车)想方设法去掐几把,有的用竹筒水枪喷射,若遇雪天,新娘和送亲者免不了要“吃”雪团一顿好打。为避“袭击”,新娘被送亲队伍簇拥着一阵小跑,直到进入洞房才得安稳。
念“尼柯哈”
傍晚,当客人们餐饮结束,便按伊斯兰教规,在整洁的厅堂里举行念“尼柯哈”(证婚词)仪式。阿訇端坐堂上,新郎着崭新服装相对而跪。当告知两厢情愿,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阿訇开始宣讲伊斯兰教义,阐释敬侍双亲、兄友弟恭、和睦邻里、勤俭持家等做人道理,由阿訇代新娘向新郎问妥“可宾”钱(花烛夜须如数付给),尔后正式诵念证婚词(阿拉伯语),最后撒喜果(多为核桃、糖果),让儿童们抢吃取乐。 (责任编辑:鑫报)
|
|
|
|
|
|
- 上一篇:康县“女大当婚”“男大当嫁”
- 下一篇:“点灯背猴”:古老的平凉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