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身格里芬
历史上驰骋于金山、青格里河畔的草原游牧民族有很多,对黄金的理解与把握,对黄金艺术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古代塞人文化可谓无与伦比。金光灿灿的黄金就是阳光和圣火的象征,得到黄金,用黄金装扮自己,是塞人的向往。塞人黄金艺术的题材大部分以野兽动物为主,巫师可能是充作艺术的鉴定人,或者艺术品主要是因巫师而制。他们把各种动物形象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手法,创造出诸如尊者的金冠、金饰牌、金饰件,及各种金制器具。他们具有以动物为中心的人生观,从动物的角度来看世界。四周的生物和大自然现象既非他们所能理解,便顺理成章地认为它们具有特殊的力量,尤以动物为然。青河虽偏安于金山东端一隅,远离塞人文化中心,但其所出土的文化遗存,却毫不掩饰地显现了塞人黄金艺术的瑰丽。能够说明这一点的是两件鲜为人知秘藏于青河县文化馆的镇馆之宝--一件为神幻动物金身格里芬,一件为拧身回眸式金虎。
至尊无上
金身格里芬与回眸金虎两枚金饰大小虽均不足10厘米,为衣服缝缀装饰之物,但却精美异常。两者均系模压捶揲而成,背面内凹。金身格里芬是一种头带角、身上有翅的类似马的神兽形象,通体有四瓣纹和圆形纹装饰。金身格里芬体态优美,呈奔腾状,前身筋肉强健而后身轻盈,飞翼高翘而尾巴高扬,在高速运动中颈部鬃毛亦飘动而起,整体看来一派富丽堂皇的瑞兽景象。毫无疑问,这是一匹用艺术手法努力着重表现天马俊美体态的金属浮雕品,是神兽急速奔驰瞬间的体态。
众所周知,神幻野兽题材首先出现于近东和中东艺术中,那里的神兽造型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产生了,所以这些形象的“斯基泰--塞人”派生物起源于近东的艺术原形。欧亚部族的艺术中风行马的形象,在阿尔泰山区,浮雕马用木头和骨头雕刻或用金属浇铸,它们是在发掘着名的巴泽雷克和卡坦达古墓时发现的。在黑海北岸和第聂伯河沿岸的斯基泰艺术品中也有马的形象。
在印度、伊朗许多部族的观念中,马是太阳和太阳神的象征,如马萨格特塞人用动物中奔跑最快的马祭祀众神中运行最快的神--太阳神。在古印度文献《梨俱吠陀》和古伊朗文献《阿维斯陀》中,马的形象有多种含义。万神殿的许多神:凡尔纳、希雅乌什、密特拉、维列特拉戈纳及一些其他的神都被形容成马的形象。
有翼动物形象并不发端于塞人文化,但在前亚流行很广,尤其是在伊朗阿契门尼德王朝时,被人格化的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伊朗人常把它和太阳神密特拉联系在一起,它被塑造成太阳圆盘中带翅翼的人。塞人大概借用了阿胡拉马兹达的羽翼形象而把自己的太阳神塑造成有山羊角和有翼马的形象。
金身格里芬的形象早在1969年哈萨克斯坦的伊塞克古墓中就有出土。在伊塞克武士头冠前部分饰有此图案,它体现了塞人宗教观念的许多特征,即象征了太阳神和民族图腾形象的融合,同时它具有双重的含义:是太阳神的象征和帝王的标志。戴这种图案的头冠,穿缀满金饰件的华贵服装的塞人领袖,基本上就是古代“神”的化身了。
回眸金虎
金器之谜
回眸金虎为一拧着前半身,扬起前爪,怒目圆睁、狰狞龇牙的猛虎形象,相伴上下的似为圣树枝条。整体表现了野兽的狂暴和强壮。此动物形象颇具动感,不仅身体造型独特,脸部刻画亦极富表情;而且运用技巧,使颈部、腿部肌肉重点显示出来,肋骨处饰以圆点具有装点效果。
拧身回眸的动物形象遍及整个欧亚艺术,特别是许多有类似形象的器物在发掘阿尔泰巴泽雷克古墓时也有发现。这里,塑造了拧身回眸、转体的各种动物形象,其中除虎外,还有盘羊、兔、驼鹿和狼等。金身天马及回眸金虎究竟具体是什么年代的文化遗物呢?它们所代表的文化又是怎样的呢?现在很少有人了解它们所出墓葬及出土时的情况,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对比方式来作一推断。
年,哈萨克斯坦考古学家在位于阿拉木图城东50公里的伊塞克墓中出土金器共165件,其中不乏飞翼金马及拧身回眸式金虎纹金器及具有相同图案的其他文物。此处墓地由45座大型土冢组成,人北向南绵延了千米,这里多被人称为皇陵。
伊塞克古墓坐落在被公路和大型灌溉渠划分成两部分的墓地西部南缘。中央墓穴由于屡受盗扰完全变形。侧穴在中央墓穴南15米、墓冢的南半部10-12米处,用天山云杉围成椁室。此穴没有遭过盗扰,死者遗骸和随葬品均保存完好。
椁室门西南面放着器皿,北边是停放在椁底板上的尸体,仰身,头朝西,骨骸间发现有大量木屑和残铁钉。颅骨向右倾。遗体从头到足跟长165厘米。大量金器和各种随葬品大多数保留在原有的位置上,与安葬死者时置于墓中的一样。在古墓中共发现各种文物总计超过4000件,其中除金器外,还有铁剑、匕首、青铜镜、陶器、金属器具、木质容器、银勺、木勺,以及玉珠和膏珠等等。
在伊塞克古墓的考古中,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在如此巨大的文物综合体中,动物形象表现得特别细致,兽形母体构图中没有一个动物袭击和格斗的场面,这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偶然现象。伊塞克的野兽形艺术表现为仅仅是单个的动物形象。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全部斯基泰--西伯利亚野兽形艺术在它的早期阶段,典型的是,普遍占优势的单个动物或动物身体的一部分图案,因此它们所代表的时间毫无疑问应在公元前6-5世纪。
此外,伊塞克断代器物以及出土于邻近地区的它的类似品在时间上的一致性,使确定伊塞克古墓的埋葬时间是在公元前7-4世纪这一广阔的时间段内。在这里主要断代的器物是匕首和剑等武器;项圈、镜子等装饰物及器皿等日常生活用具。不过不足之处是由于对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武器形制演变的研究不够深入,人们只得利用更远地区,如黑海北岸、乌拉尔南部地区和伏尔加或近东以及鄂尔多斯古代文化的年代学派来推算。
不过伊塞克文物还有力地说明,这些珍宝产生的社会已处在相当高的历史文化发展水平,并不亚于斯基泰的部族社会制度及斯基泰文化的发展水平。他们能够独立创造自己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独特形式。哈萨克斯坦塞克部族的文献是其社会发展高度社会化的十分重要的物证。伊塞克古墓中发现的正是这种文献记载的早期遗物,根据以上比较类型学资料,伊塞克古墓的时间初步断定在公元前5-4世纪。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