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监督见效矿区172亩受损土地得到恢复
武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终结审查
大西北网11月30日讯 11月29日记者获悉,武都区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完成诉前监督,取得实效。日前,由于相关行政单位已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对被损害环境完成了修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意对该案终结审查。
2015年,武都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武都区环保局在办理陇南永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隆矿业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手续时未到现场对采矿点履行监管职责,武都区国土局在2009年、2010年、2013年对永隆矿业公司进行采矿权年度检查时,在未进行实地勘察、检查的情况下即对该公司年检材料签字同意,致使永隆矿业公司采用剥皮式开采方式,造成合计172.893亩土地受损,矿区生态破坏严重,遂将该线索移交该院民行部门。民行部门接到线索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先后两次向环保、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永隆矿业公司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
检察建议发出后,在武都区国土局、环保局监督下,2016年3月5日永隆矿业公司对矿山地质进行修复治理工作。后又在武都区国土局、环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了覆土、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工作。由于武都区国土局、环保局未能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完
成环境修复工作,武都区检察院于3月9日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武都区国土局、环保局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加快环境修复工程进度,5月12日,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全面竣工,经有关专家及参建单位初步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6月8日,根据上级检察院安排,市区两级检察院会同区环保局、国土局对修复成效进行现场勘察,矿区内受损土地已基本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