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
蔡元培聘请自学成才的梁漱溟进入北大时,没有个人成见;到晚年他对梁漱溟那一套似是而非的文化“悬谈”,旗帜鲜明地否定。蔡元培逝世后,梁漱溟回忆蔡元培之所以“引我到北大,且再三挽留我”时这样描述他:“若胸怀意识太偏于实用,或有独断固执脾气的人,便不会如此了。这气度为大学校长所必要的”
谈中国现代历史,人们常常从《新青年》和五四运动入手。但是,《新青年》和五四运动的最大盲区,就在于最能够体现现代化的法律程序与制度文明的法学家的黯然缺席。
据托克维尔介绍,“当美国人民任其激情发作,陶醉于理想而忘形时,会感到法学家对他们施有一种无形的约束,使他们冷静和安定下来。法学家秘而不宣地用他们的贵族习性去对抗民主的本能,用他们对古老事物的崇敬去对抗民主对新鲜事物的热爱,用他们的谨慎观点去对抗民主的好大喜功,用他们对规范的爱好去对抗民主对制度的轻视,用他们处事沉着的习惯去对抗民主的急躁。”然而,就中国来说,在法学家黯然缺席的情况下,五四运动中最具备法政精神的,反而是以弘扬中国传统的佛教及儒教文化为己任的北大讲师梁漱溟。
1919年5月18日,梁漱溟在《国民公报》发表《论学生事件》一文,其中写道:“我的意思很平常,我愿意学生事件赴法庭办理,愿意检厅去提起公诉,审厅去审理判罪,学生去遵判服罪。检厅如果因人多检查的不清楚,不好办理,我们尽可一一自首,就是情愿牺牲,因为如不如此,我们所失的更大。在道理上讲,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纵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
梁漱溟的上述意见并没有得到自以为爱国有理的青年学生的真诚响应,反而得到据说是来自《新潮》社的匿名警告。更加可悲的是,就连梁漱溟自己,最终也没有能够在现代法政文明的道路上再接再厉、循序渐进,反而背道而驰地走上了传统孔门儒教政教合一的以德治人和以德治国的回头路。
1935年1月,上海方面的萨孟武、何炳松、王新命、章益、陶希圣等十位教授,在联名发表的《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中公开表示:在文化的领域中,我们看不见现在的中国了,有的只是古人的骷髅或者洋人的天堂,两者都不能拯救中国。“要使中国能在文化的领域中抬头,要使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思想都具有中国的特征,必须从事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曾经在北京大学校长任上破格录用过梁漱溟的蔡元培,在写给何炳松的公开信中,旗帜鲜明地把前北大讲师梁漱溟推出来充当反面教材:“现在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择怎样是善,怎样是人类公认为善,没有中国与非中国的分别的。怎样是中国人认为善,而非中国人或认为不善;怎样是非中国人认为善,而中国却认为不善的。把这些对象分别列举出来,乃比较研究何者应取,何者应舍。把应取的成分,系统地编制起来,然后可以作一文化建设的方案,然后可以指出中国的特征尚剩几许。若并无此等方案,而凭空辩论,势必如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标语,梁漱溟‘东西文化’的悬谈,赞成、反对,都是一些空话了。”
这里所说的梁漱溟关于“东西文化”的“悬谈”,指的是他当年在北京大学极力维护传统儒教文化的相关言论。这些言论被录入《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192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35年的梁漱溟,在山东省主席韩复榘支持下主持经营邹平等地以德治人、政教合一的乡村建设研究院。用他自己的话说:“乡学、村学为政教合一组织,它以全体乡民或村民为对象,培养农民的团体生活习惯与组织能力,普及文化,移风易俗,并借团体组织引进科学技术,以提高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从根本上建设国家。此项试验在进行七年之后,终因1937年日寇入侵而被迫停止。”
抗日战争爆发后,梁漱溟在邹平地区以自卫名义组织起来的民间武装,一部分被韩复榘带走,一部分投降日本侵略军充当了汉奸。当地群众对此恨之入骨,不少乡干部被群众所杀。这一残酷事实再一次证明中国传统孔门儒教政教合一的以德治人与以德治国的彻底破产。
1940年3月5日,蔡元培在香港逝世。梁漱溟当时写过一篇文章,“大意申论中国近二三十年之新机运,蔡先生实开之”。在写于晚年的《“五四”运动前后的北京大学》中,梁漱溟以对话的方式回忆了自己在北大任教的历史现场,说蔡元培之所以“引我到北大,且再三挽留我”,是因为“蔡先生具有多方面的爱好,极广博的兴趣之故……若胸怀意识太偏于实用,或有独断固执脾气的人,便不会如此了。这气度为大学校长所必要的;老实说,这于一个为政于国的人有时亦同属必要吧!”
而在事实上,即使蔡元培在聘请自学成才的梁漱溟进入北大时,确实没有个人成见;到了晚年,他对于梁漱溟那一套似是而非的文化“悬谈”,却是旗帜鲜明地持否定态度的。晚年梁漱溟不仅不肯承认这一点,反而通过对于北大老校长蔡元培的神圣美化,彻底迷失在了对于自己心目中“应乎其时代需要的革命家”蔡元培的道德崇拜之中。
梁漱溟一生中一次又一次的路径迷失充分证明,在已经全球化的信息时代里,没有对于欧美国家现代化的法律程序与制度文明的认真学习和虚心借鉴,是不足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