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在宫中,面对着三种关系:与主子的关系,与太监的关系,与同伴的关系。她们在宫中地位低下,没有独立人格,处于青春时期,长期闭塞孤寂,心灵苦恼,无处发泄,宫女自杀事件时有发生。
《宫女谈往录》里讲过一段外人不知道的关于宫女的两条规矩:一是"许打不许骂",二是"打人不打脸".为什么"不许骂"呢?因为她们的祖先都是从龙入关的,骂谁老家也不合适。因为不许骂,所以只能用打来出气了。为什么"不打脸"呢?大概因为脸是女人的本钱,女人一生荣华富贵多半在脸上。掌嘴是太监常见的事,可在宫女就不许,除非做出下贱的事来。宫女头上的暴栗子(疙瘩),是经常不断的。先打后说,这已成为宫里的规矩。说宫女是打出来的,这话一点也不过分。"许打不许骂",结果打出人命来。在乾隆朝先后发生两个五妞(同名)宫女因打而引发的自杀事件。
宫女五妞自杀未遂事件乾隆十五年(1750年)九月初五日,宁寿宫西所洛贵人的宫女五妞,到太监赵国宝住处,用小刀自刎寻死,后被人救治。此事上奏乾隆帝,谕旨:"将太监赵国宝上九条锁,交内务府总管。"经审讯,太监赵国宝供:他是东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人,时年36岁。9岁净身入宫,在宁寿宫西所当差。宫女五妞与他相好,替他浆洗衣物。后双方发生口角,五妞不再浆洗,两人反目成仇。先是八月中旬,赵国宝因与主子洛贵人顶嘴,被交给首领太监管教;因此心存不满,私下抱怨洛贵人,恰被五妞听到,说他骂了主子。赵国宝由此怀恨在心,欲行报复。九月初五日,赵国宝密告洛贵人说:五妞每晚二更或三更时分都在烧香,恐怕不小心失火(火是宫中大忌),还借烧香诅咒人。他还向洛贵人说五妞偷过主子的东西。当晚二更,赵国宝值班去后,听到宫中有人声喧哗,找寻失踪宫女,直到从他所住屋内找到五妞,他这才知道五妞在他的房里自杀之事。
宫女五妞的供词则与赵国宝不尽相同。她是原内务府柏唐阿(当差)沈常韶之女,时年18岁。5年前进宫时,与太监赵国宝并无相好之事。赵的衣物原来是由宫女巴颜珠替他浆洗,后巴颜珠年满25岁出宫,赵国宝就让五妞给他浆洗衣物,稍不顺眼,开口便骂,五妞不堪忍受,两人反目。这天听说赵国宝向主子洛贵人告她偷窃、咒人后,五妞极度惊恐,因为从前曾发生过某宫女偷窃主子白蜡事件,该宫女在被打八十大板后,逐出了宫门。为了免于被逐的耻辱,情急无奈的五妞选择了自杀。九月初五夜,她在西所的东墙根下,靠着台阶放了一张马杌子,上面再放一个小板凳,扒上墙头,顺着墙外枣树溜出宫墙,来到赵国宝的屋内抹了脖子。
这一宫女五妞自杀事件,触犯了《钦定宫中现行则例》的规定:
其一,宫女与太监不许私交。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谕旨:近来太监不守规矩,与各宫内女子、亲戚、叔伯、姐妹,往来结识,断乎不可。太监赵国宝和宫女五妞,两人都违犯了宫规。
其二,宫女与太监不许自伤。宫规:"凡太监、女子,在宫内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欲行自缢自尽,经人救活者,绞监候。"可见,五妞冒死选择走上自杀之路,确是极端恐惧后,万念俱灰,死意已决。
乾隆帝听奏后,谕旨将太监赵国宝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将宫女五妞给年老有病的宫女使唤,永远不许出宫。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三月十六日午前,承乾宫的宫女九妞,奉那答应之命,寻找宫女五妞(与上述自刎未死的五妞并非一人),没有找到,就告知首领太监昌进朝到各处寻找,在井亭边见有棉袄和女鞋,便怀疑五妞投井了。于是禀告总管太监,传来石匠夫役,将井帮撬开,打捞出五妞尸体,并传来稳婆。验尸之后,内务府大臣伊龄阿等亲临现场实地考察,并询问承乾宫有关太监、宫女等,得出的结论是:"五妞受责后投井身死。"伊龄阿向乾隆帝奏报,其中对打人者及其主事者的责任只字未谈。乾隆帝阅折后,口传朱批:知道了。钦此。一件宫女命案就这样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