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宣帝治吏不治民

时间:2013-12-17 08:08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胡晓艺 点击: 载入中...

西汉宣帝

 

  西汉宣帝,本名刘病已,是武帝刘彻的曾孙。据《汉书·循吏传》中记载,汉代的良吏在宣帝时颇多,成为是中兴的重要条件。什么是良吏?说白了就是好官儿,那么为什么偏偏是宣帝时代多良吏呢?学术界通常认为这与宣帝时卓有成效的吏治整顿密切相关。

 

 

  理论霸王道杂之

 


  首先来说,汉宣帝是位坚持以“霸王道杂之”治国的皇帝。何谓“霸王道杂之”?就是把“霸道”的法治与“王道”的德治结合起来治理国家的方法。宣帝喜欢读《君臣篇》,申不害在里面讲了一个道理,要“尊君卑臣”. 法家代表韩非在《外储说右下》中也讲君主是至高无上的,君主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凡是触犯这个利益的,君主就与他不共戴天。


  对于绝大多数官吏们来说,他们想要的是步步高升,以享荣华富贵。不为这些,估计他们也不会为君主卖命。在《孤愤》中韩非明确指出了“君臣异利”、“君臣异心”的道理。君主们想要有能力的、可以胜任的官员,臣子们一心只想被重用提拔;君主们会奖赏有功之臣,官员们大都寻思着多吃多占;君主希望多有豪杰为己效力,群臣们却往往朋党营私,相互勾结。因此,韩非提出要整饬吏治,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 “治吏不治民”.


  为何要治吏不治民,因为“吏者,民之本纲也”.官吏是治理国家的关键环节。官吏不乱,国家就不乱。一方面,官吏是管理者、是执法者,是手握权力之人;另一方面,官吏是教化者、示范者,是民众的榜样。因而把官吏治理好了,官吏就会把民众治理好,这样国家才会安宁。那么怎样“治吏”呢?首先君主要明定法纪,规范群臣行为。其次,要用术。明智的君主懂得运用赏罚之道,对官吏的行为明察秋毫,论功行赏,论罪当罚,以考核、监督驾驭群臣。

 

 

  重点:狠抓二千石朝臣荐举皇帝面试

 


  汉宣帝算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奇葩”皇帝。小小年纪就身陷囹圄,史所罕见。在他刚刚出生几个月的时候,因“巫蛊之祸”受牵连而入狱。所幸的是,在监狱里得到了典狱官丙吉的照顾,直到他5岁时终于逃离监狱的高墙,重见天日。病已这个名字就是丙吉给他起的,因为当时的宣帝经常患病,取名“病已”,希望他健健康康。他当上皇帝后,因为这两个字太过平常,百姓不好避讳,因此改名刘询。


  自幼惨遭变故,长期生活在民间,对下层百姓的疾苦有切身体会,这样的经历对宣帝日后施政有直接影响。自平民而登基,却不因富贵而忘本。在他亲政之后从未忘记过在民间时的所见所闻,他知道“吏治得失”是治国之根本,于是大刀阔斧整顿吏治,注意减轻百姓负担,发展社会经济。


  宣帝对百姓的疾苦有所了解,深知地方官的德行与能力直接关系到民生大计。在认真总结本朝以来吏治得失及弊端的基础上,宣帝确立了抓中间带两头的大方针,即把培养俸禄为二千石级别的郡国守相作为吏治整顿的重点。众所周知,汉代郡国守相权力极大,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起到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成为“吏民之本”.但在宣帝即位时,郡国守相却少有称职者,因此选拔与培养大批二千石良吏就成了重要任务。


  宣帝对郡国一级地方官吏的选拔与任用十分严格,他总是强调要选贤良亲民的官儿。在任命和补缺郡守时,必须要先由朝臣荐举,最后还要过皇帝本人这一关,所谓终极大Boss(老板)的面试。比如,着名的良吏龚遂被任命为渤海太守时,就是经过宣帝严格挑选选出的。起初,渤海郡饥荒连年,盗贼四起,原二千石对此无能为力。经过举荐,年逾古稀的龚遂成为渤海太守候选人。宣帝亲自召见,问他治理对策,待宣帝确信龚遂的才干后,才让龚遂赴任,并给予他“一切便宜从事”的权力。龚遂不负宣帝所望,在他治理下,不到几年,郡中盗贼平息,民众安居乐业。

 

 

  考核:五日一听事制奖罚分明

 


  当然,当上了郡守也不等于就“进了保险箱”.宣帝曾多次下诏对二千石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命令他们教育自己的属吏对自己管辖内的鳏寡孤独之民要多关心、多慰问等。此外宣帝还对这些二千石们实行“五日一听事”的考课制度,加强对官吏的考核。考课内容涉及户口、垦田、钱谷、收支、盗贼、断狱等项目,十分全面。经过考课,功过分明,不少官员因政绩显着受到提升和奖赏。反之,考课成绩不理想者,或降职,或受到其他处罚。这就是用功必赏,有过必罚。


  黄霸在任颍州太守期间,因“治为天下第一”的突出表现赢得了宣帝“贤人君子”的赞扬,赐给其爵位, 黄金百斤, 俸禄二千石。历数宣帝在位时期,共有六名丞相,其中魏相和黄霸二人都曾经担任过地方郡守,且都以政绩卓越而着称。魏相在担任河南太守期间,奸邪之事全无,豪强们都害怕他。事实上,对于那些勤勤恳恳、爱岗敬业的低级官吏,汉宣帝也同样给予了关注,体恤他们的劳苦,或加爵位,或增俸禄。


  惩罚有过的官员,同奖励有功的官员一样,都是整顿吏治必不可少的手段。对于那些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官吏,必严加整肃。拿汉宣帝惩治田延年一案来说,田延年在尊立宣帝之时起了重大作用。昭帝死时,修建墓圹,田延年趁雇用牛车运沙土的机会,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本来雇佣车辆的价格一千钱,而他却擅自增加到二千钱,工程共雇三万辆牛车,他得赃款三千万。后来东窗事发,朝廷一些大臣认为对田延年一案应该从宽处理,将功折罪,不了了之。汉宣帝没有同意,当即派使者召回田延年受审,拟以重罚,后来,田延年畏罪自杀,朝野上下为之震动。


  在这样一套相对完善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之下,涌现了一批勤于吏事、廉洁奉公、为民兴利除害的良吏。

 

 

  行平狱缓刑策治狱好坏也考核

 


  宣帝在位之时,不少严酷的刑律被废除,狱治比较平缓。廷尉史路温舒曾上书皇帝要“尚德缓刑”.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说法,曾经,死人的血在街市上流淌,等待受刑的囚犯一个挨一个,每年有数以万计的人被判处死刑。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负责判案的官吏把苛刻当做严明,从而获得“公正”的美誉,但这绝不是真正的公平,因为公平的断案往往会给自己招致麻烦。所以负责判案的官吏们索性就把案犯置于死地,这样做,并不是他们恨人之切,而只是他们自保的办法。


  为了改变这样的局面,宣帝想了几个不错的法子。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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