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名作,在这篇文章里,郁达夫说他喜欢北京,喜欢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喜欢“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的静谧岁月。
人的回忆往往靠不住,郁达夫忘了他住在北京的时候给郭沫若写过一封信:“上北京来本是一条死路,北京空气的怎样腐劣,都城人士的怎样险恶,我是知道的。”那时候在他心目中,北京还是“风雪弥漫的死都”,离开十年后,原先的“死都”就成了他无限眷恋的故都了。距离产生美,看来一点儿也不错。
不过,郁达夫有一条回忆是可靠的--他确实在北京租过“一椽破屋”.1923年秋天,郁达夫从上海来到北京,开始在北大教书。那时候,他没有住处,借住哥哥郁华的房子。几个月后,他的原配妻子孙荃带着他的小儿子龙儿也来到北京,不方便再借住哥哥家了,只好在什刹海北岸的一条小胡同里租了一间小平房,一家三口住在里面。
郁达夫在北京没有买过房。不是买不起,而是不想买。民国时代重视教育,教授的收入和地位远远高于普通人,例如北大,刚上岗的讲师每月可以拿到上百块大洋,评上教授以后最低月薪是两百块大洋,以后按年限和资历累加,最高可以挣到六七百块大洋。另外还都可以去其他大学兼课,像周作人、钱玄同等人,既在北大教书,也在其他大学上课,出去讲课一小时,一般可以拿到五六块大洋的车马费,这样下来,一个足够勤奋的教授每月完全可以挣到上千块大洋。
郁达夫只是讲师,也不在其他学校兼课,月薪大约120块大洋左右,但他写书、写文章,有稿费作补贴,他只需要攒上几个月的钱,就能在北京买一所四合院。可是郁达夫始终没有攒到钱,因为他生活奢靡,开销极大:雇听差、雇厨子、抽名牌香烟、出入八大胡同,每个月都要吻别大量的现洋。从北京到上海的特快列车,硬座25块大洋,卧铺45块大洋,郁达夫想去上海探望留日的同学成仿吾,竟然连车费都拿不出,遑论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