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二千四百多年前的春秋末期,孔子曾带着他的高足子路、颜回,到东周列国游说,因其学说不合时宜,终不见用,以致常处于困顿之中。
有一次,他们师生三人身上只剩下一文钱,正愁没法吃饭,碰巧来到一家元宵店前,只见牌子上写着:“元宵一文钱一个。”孔子心里一动,遂叫两个学生先进店找座,自己则在“一个”那个“一”字上添了一竖,变成了“十”.
孔子叫店主端来十个元宵,店主就给孔子碗里放了四个,子路、颜回碗里各放三个。吃完元宵之后,孔子付给店主一文钱。店主说:“一文钱一个,十个得付十文钱。”孔子说:“你牌子上明明写着‘一文钱十个’嘛!”店主出去一看,发觉牌子已被人改了,真的是“一文钱十个”,只得自认晦气。临走时,孔子对店主说:“如果有人在这‘十’字上面再添上一笔就成了‘千',你不是要吃更大的亏吗?我看你以后书写数字时还是采用“大写”为好。”
店主觉得孔子说的很有道理,为了不再吃亏,就照着做了。这件事很快传了出去,于是,大家在书写数字时便都采用大写,日久天长,就成了规矩,一直沿袭下来。
但这只是传说而已,无从稽考。
据史料记载,数字大写当始于武周。明清之际着名学者顾炎武撰《金石文字记》,所录金石文字三百余种,皆实地探求所得。其中录有武周(公元690年--705年)时所立的石碑碑文《岱岳观造像记》,上面有大写数字。
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漆、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武则天创制大写数字,其初衷是为了反贪建廉,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所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武则天认为,自己是开天辟地第一位女皇,不但把唐的国号改为周,还自己制造出许多文字。这些文字大多被后来的学者废除了。流传至今的,除了有名的“曌”字,也就只剩下上述可以防止涂改的大写数字了。
到了七百多年后的明太祖朱元璋,又将大写数字中的“漆”改为“柒”,“陌”变为“佰”,“阡”变为“仟”,使大写数字更加完善,这方面也有一定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