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古代最重要的人才选拔体制,科举制度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共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的含义
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诸多名词中最光彩、最炫耀的一个。“状”取自“投状”,“元”即为第一,居首之意。唐朝时规定,各州贡送到京城的举子,应试之前要向礼部呈递州里的解状和本人的出身履历等亲状,统称为“投状”,也就是报名。考试及格后,礼部将新进士的身份材料及成绩一起呈报给皇帝,称为奏状。排在最前面的就是状头。当时只分甲乙等,无状元之名。到武则天天授元年首创殿试之例,对礼部的考试再行覆试,这才开始把按成绩排在最前面的称状头或状元。
第一状元的“非人”履历
孙伏伽,贝州武城(今河北清河)人。生年不详,卒于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壬午科状无。为唐代第一科状元,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状元。
隋朝初立之时,雄才大略的隋文帝大举改革落后腐朽的门阀人才选拔制度。孙伏伽就是抓住了这次历史的机遇,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孙伏伽参加科考之后初显身手,就将进士头衔收入囊中。但是对于当年众多的考生而言,考中进士并不等于就此当上了公务员。当时科举考试给获隽者发榜,就像现在举办高等学历考试给合格者颁发证书一样,只是认可了考生具有报考公务员的一种资格。至于这个人能不能捧上金饭碗,权力不在教育部而在人事部,也就是设置“四试三选”的吏部。这一类吏部举办的定期考试,才算是真正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所以,孙伏伽只得默默走回书房,拨亮黝黑的油灯,继续备考。从斑斓的灯花里,他隐约看到了遥远的家,斑驳的墙壁,屋檐上破旧的草毡,心中顿时升腾起进取的渴望。他的目标是考进朝廷的最高审判机关--大理寺。
在隋代,科举士人、贵族子弟、军功人员、基层干部等都可以报考大理寺公务员。出身不一样,试卷亦有别,但都要测试“疑案”的处理能力。已有工作经验的基层干部自然占便宜,但孙伏伽依然凭借自己在“理刑断狱”方面的天赋杀出重围,竞争上岗。
在大理寺,孙伏伽发现公务员群体中龌龊循默者有之,得过且过者有之,墨守成规者有之。总之是捧着金饭碗,恣情度流年。目睹此情此景,孙伏伽内心对他们充满了鄙夷,因为他已敏锐地察觉到了隋炀帝昏庸无道,隋帝国大厦将倾的隐患;混迹官场、庸碌无为的最终下场,必然是在即将到来的新王朝中几无立锥之地。于是他决定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不断反思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充实自我,提高自己的理政能力,提高自身的内在价值。因此即便是身处黑暗散乱的隋朝官场,孙伏伽也因为德才兼备而获得提拔,被派往京畿重地万年(今陕西西安)县任法官。孙伏伽在任上勤政爱民,事必躬亲,审清了许多陈年大案,也赢得了赫赫政声。
公元618年,隋朝国戚李渊在晋阳易帜,起兵反隋。不日长安即克,唐政府定都于此。孙伏伽顺应时势,投奔到李渊麾下。刚开始,李渊并没有把这个县级法官放在眼里,只是考虑到孙在万年县很有政绩,才顺水推舟,让他在原来的岗位上继续发挥才干。至于那些早就看不顺眼的官场混混,则全被新皇帝扫地出门。
唐朝平定天下后,李渊颁布了大赦令。但是不久之后,李渊又要处罚农民起义军的将领。孙伏伽进谏说:“王者无戏言。”往昔攻打天下时,应该随机应变,现在四方已定,应该制定法律与天下人共同遵守。“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这样天下百姓才能相信而畏惧啊。“兵食可去,信不可去”.自己做事不讲信义,而要天下的人相信你,怎么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