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第三子张懋修考中状元,同时考中进士的还有他的大儿子张敬修。消息传来,舆论哗然,众议嚣嚣。原来,就在3年前,张居正的二儿子张嗣修已考中了榜眼。张居正有六子,有人为此作诗讽刺:“状元榜眼姓俱张,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坚不去,六郎还做探花郎!”无怪时人的非议,因为在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已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内阁首辅翟銮的两个儿子同登进士,时人讥之“一鸾(借指翟銮)当道,双凤齐鸣”,翟銮也因此被弹劾“有弊”.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将翟銮父子罢黜为民。而同样,嘉靖的做法亦非没有先例。早在北宋雍熙二年(公元985年),宰相李昉之子、吕蒙正之弟本已取得殿试资格,但宋太宗却提出,“斯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私也”.竟不许二人参加殿试。
从隋唐创设科举制度,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除,在1300多年的科举历史中,关于官员子弟的应试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争论的焦点。应当说,官员子弟由于环境的熏染,对于政治难免会有比一般人更强的敏锐性和适应性,由于这个原因,如果他们在科举考试乃至仕途发展上有较好表现,应当也属情有可原。但另一方面,更多的情况却是,相当一部分官员子弟并非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而是倚仗父辈的权势实现金榜题名乃至平步青云,这实际上也是对寒门子弟在政治权利上的另一种剥夺。也因此,不少人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体现公平的一种手段。如唐代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第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状况。到了宋代,更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须专送别处考试。康熙时亦曾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尽管如此,纵观科举史,官员徇私、子弟舞弊的现象从未断绝。甚至前面所说宋代“牒试”制度,原为约束官员子弟应试,但在实际中却演变为对官员子弟的特殊照顾。这也告诉我们,权力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钻空子、搞腐败。而这也正是官员子弟受到人们质疑的客观基础。其实,张居正也并非不清楚他的三个儿子中试所引起的社会非议,对此他辩解说,“国家既然独重进士一科,则大臣子弟纵使有卓荦奇伟之才,若不参加科举考试,终不能进入宦途,为国家贡献才能。因此,人们所说大臣子弟不应与寒士争功名,在前代或许可以,在如今就不适用了。”张居正的辩解看似不错,但实际上却是在偷换概念,因为人们反对的并不是官员子弟应试本身,而是愤慨于他们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行为,而对于那些洁身律己者,人们只会报以敬意。这里不妨以曾国藩两个儿子的应试经历作为比较。曾国藩的长子曾纪泽被曾国藩评价“天分甚高”,但时运不济,三次参加会试皆未能中,在这过程中曾国藩不仅没有为他打过招呼说过情,反而在曾纪泽心生厌倦提出退出科场转攻西学时,慨然表示同意。后来曾纪泽凭借自己的努力,终成晚清着名外交家。曾国藩的次子曾纪鸿第一次到长沙参加乡试时,曾国藩已然节制东南半壁江山,位高权重,然而他却在考前写信给曾纪鸿,告诫儿子“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发榜之前再度致信曾纪鸿“断不可送条子,致腾物议”.自然,曾国藩也从未就曾纪鸿应试一事向主考官打过招呼。那次考试曾纪鸿最终名落孙山,以后尽管多次应试,也未能考中进士。相比之下,张居正三个儿子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说其中没有“猫儿腻”显然是不能服众的。
总之,古代科举制下,人们对于高官子弟应试的关注,实质上是对权力滥用的担忧。而解决这一问题,不外乎以下几种手段:一是权力拥有者自我的约束,二是更高一级的监督,三是制度的制约,四是社会舆论的监督。考虑到如前所说,权力的一大特性就是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钻空子、搞腐败,这四种手段必须同时运用,才能构筑起防范权力滥用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