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广州经济发展比较繁荣
“杀呀”、“杀呀”的叫喊声,在今天听来是不可思议,但在民国时期的广州市桨栏路西荣巷的广州银业公市里,却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标志。
广州银业公市形成于何时,一般认为是在康熙十四年(1675)广州银行会馆--“忠信堂”成立后逐渐形成的。这里形成一整套颇有南国特色而又让局外人难以揣摩的交易规则。
银钱业最初分为银号、找换店和纸包客,全部由广东人经营,习惯上称之为“忠信堂银号”,也有称之为“做架银号”的,以便与外省银钱业加以区分。
清朝银业公市设在西关珠玑路连珠里赵公元帅庙的“忠信堂”内,称为银业公所。民国14年(1925),随银业同业公会迁址至桨栏路西荣巷(金丝会馆旧址)内,是一座庙宇式的建筑。
每日开两市,午市为正午12时,早市为下午4时。每市买卖时间约为两三个小时。会员缴纳会费和厘金后,可派人入市进行各种交易。
他们大都携带着日记本、铅笔等,以便随时记录所成交的品种、金额和笔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内。
到规定时间摇铃开市,人们在不断走动,三三两两,相互议价,频频拍膀、频频握手、频频喊杀,交易气氛异常激烈。场内墙壁上格、木柱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纸条。但据当年的一些资料记载,广州银业公市交易最激烈的,还是在开市前的10分钟。急于成交的交易员一般都会提前一小时进入公市并开始自由买卖的。公市分为买卖香港汇单;议定西纸、港单公盘;买卖西纸现贷;买卖西纸期货;公议西息和公议中息等六个业务部门。银业公市自治课则负责公市内的一切管理事宜。
据当年编发的《金银行情表》统计,银业公市内进行交易的项目多达四十多种。还可以把金条、金块、金叶和饰金等实物黄金,由金业同业公会所属的金铺买卖。
买入者被称为“好友”(上海金融市场称之为“多头”),卖出者则被称为“淡友”(上海金融市场称之为“空头”)。双方用握手议价,用指头表示成交的价格。达成交易后,买卖双方用手拍打对方的肩膀,大呼“杀呀”.成交后,买卖双方无需订立单据,各守信用,不得反悔。如果是虚假交易,为了掩人耳目,买卖双方口中仍然大呼“杀呀”,只是在握手议价时用手指暗中搔抓对方掌心,这样买卖双方便心领神会,假戏真做了。别人是很难察觉到的。
当时广州有几家专业公司如芬记、禧记、钊记等,每天把银业公市午早两市议定的公盘价格,以及其它各种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的成交价格印制成当市的《金银行情单》。
民国元年(1912)9月,广东官银钱局总办邹鲁,呈淮军政府派员监督广州银业公市的买卖,以防止投机,维持纸币。民国3年(1914)3月30日,广州都督府与民政司鉴于广州市面上操纵纸币买卖之风日益猛烈,便会衔布告:银业之间的买卖只准在广州银业公市内开盘,每日只准开两市,由该区区长到所监视买卖定盘。民国23年(1934)5月,广州市政府派员进驻广州银业公市,对其交易进行监管。
民国25年(1936)5月,两广事变发生后,港纸陡然高涨,广东省财政厅为禁止买空卖空,函请法币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派出高级职员会同银业公市监视员,在银业公市内设立买卖港纸期货登记处,以加强登记买卖港纸期货及到期监视交收事宜。
民国26年(1937),广东省财政厅对银业公市进行整顿,新的银业公市根据金融交易规则,准许各国通货(期货)和国内一切有价证券在银业公市内进行买卖,并规定期货交易必须以实物交割。同时对入市经纪人的资格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以银业公会会员和合法的经纪为限,经纪人要缴纳1000元作为基本金,并由两家以上银业的介绍方可加入,经纪人入市交易时先缴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多少由银业公市按照其交易的数目而缴交,入市经纪人数也由财政厅核定为60至80人。
广州银业公市的设立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和章程所依,较为明显的依据只是广州银业同业公会章程中“本会办理之事务包括设立同业公共之事项”,因此属于自发形成并合理存在。即便是抗日战争时期广州沦陷后,广州银业公市仍然照常营业开盘,主要进行黄金,港币、法币和毫券的炒买。
民国36年(1947)2月,广州行辕下令停止期金开市,禁止黄金处币买卖后,银业公市的买卖才转入地下,并集中在广州市十三行路东边和大新路一带,以流动、隐蔽的方式进行交易。如发现有警探或查账人员,则相互通知,迅速散水避匿。
民国37年(1948),广州银业公会理事会为了使银业公市公开化、合理化,联合广州银行业公会和广州金业公会,参照当时香港的做法,联合制定了《广州市金银贸易场章程草案》、《广州市银业贸易市场组织大纲》、《广州市金银贸易场买卖细则草案》等有关章程,呈送当时的广东省政府主席宋子文,但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已摇摇欲坠,此事被搁置。
在“杀”声中存在了二百多年的广州银业公市就此“寿终正寝”.据《羊城晚报》